党委[2016]92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不断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基本满足、结构基本合理,师德高尚、教学科研水平高、实践和创新创业能力强、充满活力的高水平应用型教师队伍,根据《宿州学院“十三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二条以“友善、博学、务实、奋进”的校训和“孟二冬精神”引领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第二章 实施计划
第三条人才队伍建设工程由以下五项工程组成:
1.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工程。
2.博士化工程。
3.高层次人才队伍工程。
4.双能素质培养工程。
5.国(境)外研修工程。
第四条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工程
进一步落实《宿州学院新教师培训制度》,帮助青年教师尽快完成角色转变,适应新环境,增强归属感;落实《宿州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发挥优秀教师的“传、帮、带”作用;依托教师能力发展中心,继续开展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精彩微课等系列活动,帮助青年教师尽快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实施“互联网+”计划,依托“教师在线”网络学习平台,使优质的教育资源惠及广大青年教师。
第五条博士化工程
结合学科专业建设规划,通过引进与支持优秀青年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方式,力争建设期内师资队伍再充实70名左右博士,提高教师学历层次,促进教师队伍结构优化,增强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发展后劲;树立以人为本理念,营造优秀人才舒心工作、潜心钻研、敬业向学、甘于奉献的良好环境,倡导人与人之间的理解、信任、尊重与支持,为优秀人才搭建施展才华的舞台。
第六条高层次人才队伍工程
修订和完善《宿州学院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与引进工作的暂行规定》,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到学校师资队伍结构特点及学科(专业)带头人和高层次人才短缺等现状,分年度制定宿州学院人才招聘方案,在逐步提高人才引进待遇的同时,重点引进高学历、高职称和具有较强实践创新能力的高层次人才。
继续加大学术技术带头人等各类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落实《宿州学院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优秀学术技术骨干选拔与培养暂行办法》、《宿州学院专业带头人选拔与培养办法》等文件,分批做好学校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优秀学术技术骨干、专业带头人的遴选、培养与考核工作;在校级高层次人才培养基础上,积极做好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申报推荐工作。力争到“十三五”末,引进和培养“三类人才”、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等5名左右。
设立人才特区,实施“大泽学者”计划,面向国内外引进高职称、高学历和具有较强实践创新能力的高层次人才,打造学科领军人物和创新团队。
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平台建设,依托安徽省煤矿勘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聘、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5名左右,进一步增强高层次人才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第七条双能素质培养工程
完善“双能素质”教师、“双能型”团队认定标准和考核体系。积极建设校外教师应用能力发展工作站,组织中青年教师参加实践锻炼,加大监督考核力度,确保实践锻炼效果,提高教师双能素质,五年内计划培养和认定“双能素质”教师150名左右,占专任教师的比达到50%以上。加强产学研合作,探索建立“校企互助、共同培养”的团队建设机制,努力构建以专业带头人为核心、骨干教师为主体、青年教师和外聘教师广泛参与的专兼结合、团结协作的“双能型”团队,到“十三五”末,遴选和建设“双能型”团队10—15个,建设教师应用能力发展工作站15—20个。
第八条国(境)外研修工程
继续落实《宿州学院选派教师出国(境)研修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外派工作机制,明确外派工作的目标和重点;逐步扩大外派教师规模,通过有计划地选派优秀中青年教师到国(境)外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或社区大学开展访学、进修、合作研究等,进一步拓宽教师的教学及学术视野,提升教师队伍的教学科研和国际交流能力。力争到“十三五”末,具有国(境)外研修经历的教师达到80名左右。
第三章 保障措施
第九条 学校成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宏观指导和监督人才队伍建设工程的实施,落实学校各项人才政策,定期召开人才工作会议,研究解决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人才队伍建设工程的实施工作。
第十条 设立人才队伍建设工程专项经费,专款专用,用于人才津贴等费用的支付,确保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本方案五项工程拟分批、逐步实施。
第十二条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三条本方案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