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2017〕29号
关于印发《宿州学院2017年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单位(部门):
《宿州学院2017年机构设置方案》已经2017年3月28日校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宿州学院委员会
2017年3月28日
宿州学院2017年机构设置方案
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52号)和《关于印发宿州学院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皖编办〔2008〕3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机构设置方案。
一、机构设置原则
1.坚持“精简高效、科学设置,总量控制、适度调整”的原则,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学校党政管理体系,切实增强机构设置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
2.围绕学校办学定位和办学目标,遵循高等教育办学规律和办学特点,规范机构职责和权限,加强专业分工和协作,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质量。
二、各类机构及主要职责
(一)党政管理机构18个
1.办公室(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
协助学校党政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各部门工作关系;负责学校会议组织、综合文字、文电机要处理、综合档案管理、公务车辆管理和公务接待等工作;负责学校政务督办、电子政务、信息公开、信访、保密等工作;负责学校法律事务工作。
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负责全校信息化建设、网络资源管理等工作。
2.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协助校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职责和开展反腐败工作;监督检查学校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遵守党纪党规的情况;对监察对象进行廉政监察、执纪监察和效能监察;依规依纪开展纪检监察问题线索与案件的纪律审查工作,并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处理建议;落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组织部(党校)
负责学校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和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学校党员干部的培训工作;负责校管干部的选拔、任免、培养、教育、考察、考核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党校教学计划、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和教育等工作。
4.宣传部(统战部)
负责学校思想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大学文化建设;负责学校意识形态、新闻宣传、舆论引导、理论学习和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责校内各类报刊、新媒体等审核、备案和管理工作;负责学校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
5. 人事处
负责学校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管理工作;统筹全校岗位设置及用工管理工作;负责学校人才招聘和人才交流工作;负责教职工职称评聘、在职培训、考核奖惩、工资福利、医疗保健、社会保险等管理工作;负责全校师资队伍建设、各类人才项目的遴选及管理等工作;负责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6.审计处
负责对学校以及所属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负责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以及其他专项审计等相关工作。
7.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负责学校学科专业建设规划、教学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负责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和运行;负责教学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学士学位管理、学习与学业指导等工作;负责学校的教学基本建设及教材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实践教学的管理、协调与服务工作;负责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的管理、协调、服务和考评工作;负责学校语言文字、考试考证工作;负责应用型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高水平大学建设和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负责学校教学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日常工作。
8.科技处(协同创新工作办公室)
负责制定学校科学技术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科研项目的申报、评审和管理工作;负责科研成果的管理、推广、转化及开发工作;负责学术交流和管理工作;负责科研平台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学科建设、硕士学位点建设及研究生培养工作;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与协调专职科研机构的相关工作。
协同创新工作办公室负责同政府、企业、高校的联络与合作,协调处理协同创新过程中的相关事宜;负责各类协同创新中心的申报、遴选、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横向项目的申报与过程管理工作;组织和地方共建的各种科研平台的申报与管理工作。
9.学工部(学生处)
负责制定学生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各项规章制度,并做好贯彻落实工作;指导二级学院开展学生工作;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学生的奖惩和资助工作;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协调运行大学生事务中心工作。
10.财务处
负责学校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合理编制学校综合财务计划及年度预算;负责全校收费及资金结算管理等工作;负责管理校内外资金结算和资金调剂业务;做好会计档案的管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11.招生就业处
负责招生计划编排、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负责自主招生工作;负责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就业管理、就业派遣、就业服务和咨询工作。
12.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负责学校各类项目的招标采购及管理工作;负责学校物资设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购置论证、报批以及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等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登记、调配、清查评估、处置和绩效考核等管理工作;负责学校资产对外出租(借)、对外投资等事项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公有用房以及教职工住房的统计、分配、调整、产权证办理等管理工作。
13.基建处
负责编制校园基本建设总体规划和项目的报批、报建、组织勘察设计工作;负责编制工程概预算、结算工作;负责项目建设的进度、质量及投资控制和安全监督工作;负责施工项目的竣工验收、资料管理及归档等工作;负责学校修缮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土地资源利用工作。
14.保卫处(武装部)
负责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学校师生员工的户籍管理工作;负责全校学生的军训、军事教育和军事动员工作;负责学校人民武装、民兵和优抚工作。
15.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工作办公室)
负责与国外、境外(含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办学工作;负责对国外、境外(含港、澳、台)的智力引进工作;负责外籍专家、学者的讲学、访问和留学生的管理工作;负责因公出国(境)人员材料的审查和报批等工作。
16.发展规划处(机关党总支、校友会办公室、高等教育研究所)。
负责制定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政策议题研究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做好校友会工作;跟踪国内外高教发展现状和趋势,开展高等教育研究工作。
17.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负责本科教学评估和专项评估的组织和实施;负责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负责全校教学质量监控、评估工作;负责教学工作督导等相关工作。
18.后勤管理处
负责编制学校后勤发展规划;负责日常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后勤服务外包项目监管和经营性项目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环境卫生、绿化养护、日常水电管理与维修、医疗卫生、节能减排等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公共用房的门窗桌椅维修工作;负责校车的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爱卫会工作。
(二)教学机构15个
学校设教学机构15个,分别是:文学与传媒学院、外国语学院、商学院、管理学院、音乐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环境与测绘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体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教学机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院党建、思想政治和安全稳定工作;组织开展本院教育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学生管理和社会服务工作;负责本院教学基本建设、实验室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工作;负责本院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制定本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本学院职工的业务考核和培养工作;负责落实学校下达的公共课教学、实践教学任务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承办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体育学院,负责上级部门有关体育活动工作的贯彻实施;负责开展全校师生员工的群众性体育活动,全面推动全民健身活动和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实施; 负责组织学生进行体育活动交流和竞赛等工作。
(三)科研机构
1. 国家煤炭水害防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安徽省煤矿勘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负责国家煤炭水害防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立项、验收、考核和评估等日常运行工作;负责本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日常运行和博士后科学研究工作。
2.省级科研机构
自旋电子与纳米材料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宿州区域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安徽省矿用绞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安徽省复合酶提取工程技术中心、宿州学院大学文化研究中心、皖北城乡一体化研究中心、安徽新型城镇化建设发展研究中心。
省级科研机构挂靠相关二级学院,负责省级各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的建设、立项、验收、考核和评估等日常运行工作;宿州区域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挂靠科技处(协同创新工作办公室;大学文化研究中心除上述职能外还负责布克研究所、赛珍珠纪念馆及研究所、孟二冬纪念馆及研究所、革命传统教育馆的管理和相关研究工作。
(四)教辅机构1个
1.图书馆
负责全校教学、科研所需的各类图书、报刊资料的征订、借阅、管理和信息服务工作。
(五)按章程和相关规定设置群团机构2个
1.团委
负责学生思想政治引领、社会责任感教育,拓展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平台等工作;负责对各团总支、团支部的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对团干部的管理与培训工作;负责学生会、学生社团指导与管理工作;负责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与学生创业实践工作。
2.工会(离退休工作处、关工委办公室)
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形式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执行会员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维护职工的合法利益和民主权利;负责全校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关工委工作;负责对口支援、教育扶贫和计划生育工作。
(六)附属机构3个
1.学报编辑部
负责学报的编辑、出版、发行、征订和交流工作。
2.继续教育学院(培训中心)
负责成人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的招生、录取工作;负责职业技能考试和自学考试助学工作;根据地方经济文化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开展行业专业培训工作;归口管理学校各类非学历继续教育、社会培训工作。
3.附属实验中学
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抓好教学管理,坚持教学改革,突出办学特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为社会培养高素质的公民,为高一级的学校输送合格的新生。
(七)学校独立设置党总支16个
学校独立设置党总支16个,分别是:文学与传媒学院党总支、外国语学院党总支、商学院党总支、管理学院党总支、音乐学院党总支、美术与设计学院党总支、数学与统计学院党总支、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党总支、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党总支、化学化工学院党总支、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党总支、环境与测绘工程学院党总支、信息工程学院党总支、体育学院党总支、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后勤党总支。各党总支主要职责是:负责本单位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参与本单位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等重要事项的讨论和决定,保证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党政决定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协助组织部做好本单位干部选拔、培养、教育和管理工作;协助党校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工作。
附件:1.宿州学院内部机构设置及处级干部职数一览表
2.宿州学院内部机构设置及科级干部职数一览表
附件1
宿州学院内部机构设置及处级干部职数一览表
党政管理机构 |
序号 |
内部机构名称 |
处级职数 |
备注 |
正处 |
副处 |
|
1 |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 |
1 |
3 |
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副主任1名(副处级) |
2 |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
1 |
1 |
|
3 |
组织部(党校) |
1 |
1 |
|
4 |
宣传部(统战部) |
1 |
1 |
|
5 |
人事处 |
1 |
1 |
|
6 |
审计处 |
1 |
1 |
|
7 |
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
1 |
2 |
|
8 |
科技处(协同创新工作办公室) |
1 |
2 |
协同创新工作办公室副主任1名(副处级) |
9 |
学工部(学生处) |
1 |
1 |
|
10 |
财务处 |
1 |
1 |
|
11 |
招生就业处 |
1 |
1 |
|
12 |
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
1 |
1 |
|
13 |
基建处 |
1 |
2 |
|
14 |
保卫处(武装部) |
1 |
1 |
|
15 |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港澳台工作办公室) |
1 |
1 |
|
16 |
发展规划处(机关党总支、校友会办公室、高等教育研究所) |
1 |
|
|
17 |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
1 |
1 |
|
18 |
后勤管理处 |
2 |
2 |
|
专职科研机构 |
1 |
国家煤炭水害防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安徽省煤矿勘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
|
|
2 |
省级科研机构 |
|
|
|
教辅机构 |
1 |
图书馆 |
1 |
1 |
|
按章程设置群团机构 |
1 |
团委 |
1 |
1 |
|
2 |
工会(离退休工作处、 关工委办公室) |
1 |
1 |
|
附属机构 |
1 |
学报编辑部 |
|
1 |
|
2 |
继续教育学院(培训中心) |
1 |
1 |
|
3 |
附属实验中学 |
1 |
3 |
|
教学机构 |
1 |
文学与传媒学院 |
2 |
2 |
|
2 |
外国语学院 |
2 |
1 |
|
3 |
商学院 |
2 |
2 |
|
4 |
管理学院 |
2 |
2 |
|
5 |
音乐学院 |
2 |
2 |
|
6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2 |
2 |
|
7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2 |
2 |
|
8 |
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 |
2 |
2 |
|
9 |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
2 |
2 |
|
10 |
化学化工学院 |
2 |
1 |
|
11 |
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 |
2 |
2 |
|
12 |
环境与测绘工程学院 |
2 |
2 |
|
13 |
信息工程学院 |
2 |
2 |
|
14 |
体育学院 |
2 |
1 |
|
15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2 |
|
|
合计 |
54 |
56 |
|
附件2
宿州学院内部机构设置及科级干部职数一览表
序列 |
序号 |
内部机构名称 |
科室名称 |
科级职数 |
党政管理机构 |
1 |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 |
综合科、督办科、机要科、秘书科、科级秘书(2个)、综合档案室、信息管理科、网络管理科、法律事务科 |
10 |
2 |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
纪检科、监察科、纪委秘书 |
3 |
3 |
组织部(党校) |
组织科、干部科、党校办公室 |
3 |
4 |
宣传部(统战部) |
思想理论教育科(校报编辑部)、宣传科、统战科 |
3 |
5 |
人事处 |
工资科、师资科、人事科、综合科、组织人事档案室 |
5 |
6 |
审计处 |
科级秘书 |
1 |
7 |
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
教材与学籍管理科、教务科、综合科、实践教学科、教研科、考试考证中心、教学质量管理科、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 |
8 |
8 |
科技处(协同创新工作办公室) |
成果管理科、项目管理科、学科建设科、协同创新办秘书 |
4 |
9 |
学工部(学生处) |
学生管理科、学生思想教育科、资助管理科、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
4 |
10 |
财务处 |
预算管理科、会计核算科、稽核管理科、资金结算管理科、综合业务科 |
5 |
11 |
招生就业处 |
招生科、就业指导中心、综合科 |
3 |
12 |
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
资产管理科、招标办公室、房产科、设备科 |
4 |
13 |
基建处 |
基建科、综合科、修缮管理科 |
3 |
14 |
保卫处(武装部) |
校园综合治理科、户籍科、消防安全科、军事教育科、办公室 |
5 |
15 |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工作办公室) |
科级秘书 |
1 |
16 |
发展规划处(机关党总支、校友会办公室、高等教育研究所) |
科级秘书、高等教育研究科 |
2 |
17 |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
科级秘书 |
1 |
18 |
后勤管理处 |
办公室、饮食管理服务中心、水电管理中心、医疗保健中心、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节能管理中心、绿化与环卫管理中心 |
7 |
科研机构 |
1 |
国家煤炭水害防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安徽省煤矿勘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学术秘书 |
1 |
2 |
省级科研机构 |
|
|
教辅机构 |
1 |
图书馆 |
流通科、采编科、期刊科、阅览科、综合科(信息咨询中心)、文献中心 |
6 |
群团机构 |
1 |
团委 |
组织科、宣传科 |
2 |
2 |
工会(离退休工作处、关工委办公室) |
办公室、女工部、老干部科 |
3 |
附属机构 |
1 |
学报编辑部 |
科级编辑 |
2 |
2 |
继续教育学院(培训中心) |
办公室、教务科、学生科、培训科 |
4 |
3 |
附属实验中学 |
|
|
教学机构 |
1 |
文学与传媒学院 |
教学科研秘书、党务秘书、办公室主任、团总支书记、实习实训中心主任 |
5 |
2 |
外国语学院 |
教学科研秘书、党务秘书、办公室主任、团总支书记、实习实训中心主任 |
5 |
3 |
商学院 |
教学科研秘书、党务秘书、办公室主任、团总支书记、实习实训中心主任 |
5 |
4 |
管理学院 |
教学科研秘书、党务秘书、办公室主任、团总支书记、实习实训中心主任 |
5 |
5 |
音乐学院 |
教学科研秘书、党务秘书、办公室主任、团总支书记、实习实训中心主任 |
5 |
6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教学科研秘书、党务秘书、办公室主任、团总支书记、实习实训中心主任 |
5 |
7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教学科研秘书、党务秘书、办公室主任、团总支书记、实习实训中心主任 |
5 |
8 |
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 |
教学科研秘书、党务秘书、办公室主任、团总支书记、实习实训中心主任 |
5 |
9 |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
教学科研秘书、党务秘书、办公室主任、团总支书记、实习实训中心主任 |
5 |
10 |
化学化工学院 |
教学科研秘书、党务秘书、办公室主任、团总支书记、实习实训中心主任、自旋电子与纳米材料研究所学术秘书 |
6 |
11 |
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 |
教学科研秘书、党务秘书、办公室主任、团总支书记、实习实训中心主任 |
5 |
12 |
环境与测绘工程学院 |
教学科研秘书、党务秘书、办公室主任、团总支书记、实习实训中心主任 |
5 |
13 |
信息工程学院 |
教学科研秘书、党务秘书、办公室主任、团总支书记、实习实训中心主任 |
5 |
14 |
体育学院 |
教学科研秘书、党务秘书、办公室主任、团总支书记、实习实训中心主任、体委办公室秘书 |
6 |
15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教学科研秘书、办公室主任 |
2 |
总计 |
|
164 |
dw1729号宿州学院机构设置方案2017328(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