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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内岗位调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08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宿州学院教职工校内岗位调配管理办法》(校人字〔2017〕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现面向校内开展部分空缺岗位调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空岗部门、岗位职责及岗位要求

(一)工会

1.岗位职责:主要负责定点扶贫服务、关工委、计划生育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2.岗位要求:

(1)热爱党群团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守职业道德、敬业爱岗,有较强的政策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坚持原则,严守工作纪律。

(2)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信息技术等能力,无违规违纪行为或不良记录。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为30周岁以下。

(二)基建处

1.岗位职责:主要负责基建、维修工程的各项管理工作。

2.岗位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踏实肯干,学习能力强,对工作认真负责。

(2)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信息技术等能力,无违规违纪行为或不良记录。

(3)有建筑、土木工程、工程概算、工程设计及相关专业背景,有管理经验者优先考虑。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男性,年龄为35周岁以下。

二、调配工作安排

申请调配人员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并填写《宿州学院教职工校内岗位调配审批表》(见附件)。有关材料请于5月14日下午下班前(17:00)交到人事处(逸夫楼418室)。

具体调配程序按“校人字〔2017〕1号”文件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宿州学院教职工校内岗位调配审批表

附件.docx

人事处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