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要求,人事处结合工作实际,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确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贯彻落实,人事处成立了以张明玉为组长,肖良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具体承担学习贯彻各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责任分工抓落实,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直接抓,层层抓落实。坚持领导带头自查自纠、带头改进作风、带头真抓实干,形成了上下推进学习贯彻落实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强化学习,提高认识
人事处坚持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结合,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文件和查处违反工作纪律的通报等,撰写心得体会,汇报学习成果,加深全体党员干部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理解,增强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责任感、紧迫感,提高了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要求的自觉性积极性,切实把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起来,用实际行动,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的重要精神实质。
三、细化指标,落实责任
一是关于“借出差之机旅游问题”。我部门严格外出学习、考察、培训、研讨等制度,坚决做到勤俭节约,不搞公款聚餐、公款旅游,严禁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费用。我部门不存在以职工疗养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改变公务行程,借机公款旅游等问题。
二是关于“违规使用办公用房问题”。我部门领导干部严格按照面积标准配置办公用房,不存在多处办公用房,以会议室等名义里外套间或另设房间办公、休息和违规租用场所、办公室超标准装修等问题。
三是关于“违规用车问题”。我部门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在公车使用方面不存在使用公务用车、私车公养或者巧立名目违规用车、租车,既领补贴又坐公车,长期借(占)用下属单位、企业、个人车辆等问题。
四是关于“大办婚丧喜庆问题”。我部门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重申纪律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时,不存在收受下属和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公款支付操办费;套取职工奖金支付个人礼金等;不存在化整为零,分批次、小规模、多地点变相大操大办问题;不存在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等问题。
五是关于“违规公款吃喝问题”。我部门高度重视公务接待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进一步健全制度,严肃纪律,严格管理,坚决杜绝公款吃喝、超标接待和违规接待等问题。没有发现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违规接待方面等违规现象。
六是关于“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我部门严格要求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做到廉洁奉公,依法办事,没有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问题;没有利用微信红包、支付宝、电子礼品卡、充值券等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
七是关于“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我部门除了按国家明确规定正常发放的津贴补助外,没有自行新设津贴、补助、奖金项目;没有扩大津贴补贴发放范畴;没有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和福利;从未发放过有价证券和实物。
八是关于违规操办和参加非家庭性质的“升学宴”问题。我部门没有违规操办和参加非家庭性质的“升学宴”,收受亲属以外人员特别是管理服务对象或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品;动用公务用车、公款租车或借用服务对象的车辆送子女入学、外出游玩等问题。
四、下步打算
通过自查自纠工作,我们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与上级要求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
(一)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加大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质的学习,引导领导干部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二)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三)认真履行监督职能,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认真落实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述职述廉等制度,建立健全落实“八项规定”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