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鸿雁,女,1971年,江西乐平人,中共党员,硕士学位,教授,2014年“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安徽省推荐展示人选,安徽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2015年度影响力人物,安徽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名师,安徽省优秀德育工作者,安徽省优秀教师,安徽省优秀义务教育独立督察员,校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校级教学名师,校级优秀科研管理工作者,校级优秀教育工作者,校级优秀党务工作者,校级优秀党员。
主要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和大学文化研究。主讲《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主持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等科研课题5项,主持省级教研重点课题3项,参与课题10余项,出版著作1部,编写教材2部,在《江淮论坛》、《郑州大学学报》、《重庆大学学报》等重点刊物发表论文20余篇(其中cssci6篇);获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三等奖2项,省级教学比赛二等奖1次,三等奖1次;校级精彩一课、校级教学成果奖若干项。
现任宿州学院学生处(学生工作部)副处长、安徽省人民政府义务教育独立督察员、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大学文化研究分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安徽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大学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兼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安徽省马克思主义哲学应用学会常务理事、安徽省马克思主义哲学学会理事、安徽省政治学学会常务理事、宿州市法学会第四届常务理事、宿州市孝文化研究会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