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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师德师风建设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13日 14:48    您是第位浏览者

各单位、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纵深推进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创建优良校风、教风和学风,提升教学质量和水平,培养和造就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助力学校打赢申硕攻坚战、加快实现“两个建成”奋斗目标,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师德师风建设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为依据,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以“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为核心,以“立师德、正师风、强师能”为目标,大力营造立德树人的良好氛围,促进教师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理念,努力建设一支德学双馨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二、活动主题

立德树人奋进担当爱岗敬业教书育人

三、活动时间

2022年4月中旬5中旬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一次理想信念教育活动。在教职员工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广大党员教师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重点引导青年教师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刻内涵,增强价值判断、选择、塑造能力,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各基层党组织

(二)组织一次专题学习活动。组织教职员工深入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学习《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宿州学院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党教工字〔2019〕3号)》《宿州学院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及失范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党教工字〔2020〕1号)师德师风建设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引导广大教职员工懂政策、知准则、存敬畏、守底线。(责任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各二级学院、各职能部门)

(三)召开一次教职员工代表座谈会。召开包括一线教师、离退休老教师、行政人员等参加的教职员工座谈会,听取对学校建设发展的意见建议,积极传承优良教学传统,帮助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困惑,为教师员工提供良好的教学科研生活环境,共谋学校发展新篇章。(责任单位:发展规划处、教务处、人事处、工会、各二级学院)

(四)举办一次“定格宿院·最美教育瞬间”主题影像作品比赛。组织全校师生员工参与的主题影像作品比赛,用照片短视频记录定格教师个人风采以及师生在教学、科研、育人、文体活动、日常生活等场景下的互动瞬间,展现学校教师阳光自信、崇德修身、潜心育人的良好形象与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责任单位:校团委、各二级学院)

(五)举办一次经验交流会。组织举办经验交流会,交流不同岗位教职员工履职情况、工作理念、工作成效等,进一步提升学校教职员工理论水平和专业素养。(责任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教务处、各二级学院)

(六)进行一次教师先进典型宣传。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挖掘和宣传教师先进典型,讲好身边榜样故事,展示学校教师良好形象,构建新时代尊师重教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各二级学院、各职能部门)

(七)开展一次师德警示教育活动。以教育部网站公开曝光的违反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和安徽省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警示教育案例为反面教材,组织开展师德警示教育活动,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明确和强调课程教学、关爱学生、师生关系、学术研究和社会活动等方面的正面规范和负面清单,教育引导广大教师以案明纪、以案示警、以案促改,进一步强化教育教学中的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意识。责任单位:纪委办公室、各二级学院、各职能部门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单位要把师德师风宣传教育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统筹规划,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富有特色的活动,做好宣传报道。

(二)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积极参加师德师风建设学习和讨论。要深入教学科研一线,加强对师德师风宣传教育活动的督促检查,倾听师生意见建议,了解师德师风建设现状,提高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实效性。

(三)相互配合,注重总结。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师德师风建设活动月”工作作为处级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以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不断巩固提升立德树人成效。

各二级学院、各职能部门请于5月20日前“师德师风建设活动月”总结报告纸质版负责人签字盖章及新闻报道、会议记录等相关支撑材料党委教师工作部A418;电子版支撑材料发送至邮箱szxyrsc@163.com

 

党委教师工作部   纪委办公室

2022年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