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严格考勤管理,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严肃考勤制度。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宿州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的规定》(院人字〔2021〕11号)的要求,认真执行考勤制度;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健全请假审批手续,如实填写《教职工请假审批表》。
二、落实考勤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考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考勤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本单位教职工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考勤规定。
三、如实报送考勤结果。各单位考勤员要认真统计本单位考勤情况,并于每月5日前(节假日顺延)将上月《宿州学院教职工缺勤情况统计表》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将按照各单位上月考勤情况发放当月误餐补助。对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访学、进修等教师要按实际在岗情况如实填报。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上报考勤内容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
四、坚持督查制度。学校考勤监督检查组将不定期、不定时对各单位遵守劳动纪律和考勤等情况进行检查。
五、严禁弄虚作假。对于在考勤工作中存在考勤不严、信息不准、管理松散、弄虚作假行为的相关单位和人员,一经发现,将严肃追责问责。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25年4月21日